因本中心照護住民多為失能及失智長輩,為維護其生命財產安全,特制定本生活公約,請大家一起遵循:

(1)公作人員提供服務時,均以口語清楚告知,並尊重住民的意願與選擇
(2)本中心設有門禁管制,為維護長輩及工作人員安全,探訪時請於小門邊按電鈴
(3)本場所訂有門禁,住民欲外出或返家(外宿)時必需請假,請假規則如下:
    (a)請預先告知工作人員請假事由,離所與回所時間(請勿超過20:00)
    (b)住民若需請假外出,請告知護理人員並需填寫請假登記,確認住民用藥及健康狀況後,始得離開。
(4)探訪時間:週ㄧ至週日早上10:00-12:00,下午2:30-晚上8:00,請儘量於此時段內探訪住民,給予住民完整的休息時間。
(5)以邀請或提醒之方式協助住民參加活動,維持生活作息,絕不強迫。
(6)由家屬所領取藥物,須交由護理人員依據醫囑給藥,本機構將遵照醫療報告或巡診醫師之診斷提供護理服務,如非醫師處方藥物,經溝通後仍堅持使用者,請填切結書,本機構概不負責。
(7)如有發燒、咳嗽等症狀,請帶口罩,並視狀況在家休息養病。
(8)貴重物品請儘量勿攜帶至機構,以避免遺失。住民的零用金部分請交由相關人員保管,並簽具委託書,其它貴重物品請勿留置以免遺失或衍生其它爭議。
(9)為維護住民的整體安全,非經同意,請勿留宿住民以外之親屬。